视频: 产税转移 | 律师解读加州公投提案 2024
注:国家法律频繁变化,以下信息可能不反映法律近期的变化。对于当前的税务或法律咨询,请咨询会计师或律师,因为本文中包含的信息不是税务或法律咨询,也不能代替税务或法律咨询。加利福尼亚州是否收取房产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目前,加利福尼亚州在州一级不收取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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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几年前,在联邦遗产税法律重大变化生效之前,事情是不同的。联邦遗产税法与加州州立产业税有何关系?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加州实际上在州一级收取了单独的遗产税,称为“接受税”,这相当于联邦总税收法案的一部分。
“接受税”是根据2005年1月1日之前的IRS允许使用IRS允许的国家财产税抵免收取的国家产业税。每个州都有关于接受税的不同税法,所以根据国家自己的遗产税法,国家收取的金额是多种多样的。然而,实质上,由于提取税,整体遗产税法案没有增加或减少。相反,税收总额由国税局和国家税务机关分摊。
加州地产税的未来是什么?
自2005年1月1日起,根据“经济增长和减免和解法”(EGTRRA)的规定,接受税正式淘汰。为了回应联邦法律中逐步取消接受税的这些变化,一些曾经收取接受税的国家选择颁布允许国家仍然征收国有产权税的法律。这被称为“脱钩”,因为颁布国有产权税的国家不再根据其关于当前联邦产权税法的国家遗产税法。
绝大多数州没有做任何事情,因此不再征收国有产权税。加利福尼亚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国家法律的怪癖不允许立法机关在没有选民批准的情况下颁布加利福尼亚州的房地产税。另外,根据EGTRRA的规定,2011年的接机税应该归还,并不是由于2010年“减免,失业保险再授权和就业创造法”(“TRUIRJCA”)制定的,恢复联邦遗产税,但没有扣除接受税。
尽管如此,TRUIRJCA的规定将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这将在2013年带回收税,但国会和奥巴马总统在2013年初采取行动,通过了“美国纳税人救济法”(“全反式维甲酸“)。
根据ATRA的规定,TRUIRJCA规定的关于联邦房地产税的规定是永久性的,这意味着在2013年,接收税没有复活,如果没有国会采取进一步行动,接收税将不会回来。因此,为了使加利福尼亚再次征收国有产权税,选民必须批准这种措施。只有时间会告诉加州的预算困境是否会导致国有产业税的恢复,因为总理杰里·布朗(Jerry Brown)指望在2013年收回税款,并将一些急需的收入带回国家。
有关加利福尼亚州遗产税的更多信息,请访问加利福尼亚州局长办公室网站。
加州是否收回国家继承税?
加利福尼亚州目前是否收取国家继承税,这是根据每个个体受益人所收到的与遗产税相对应的税收征收的税款,而该遗产税是针对整个房地产进行评估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
否
,加州不再收取1982年6月9日生效的国家继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