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用公帑打官司令你破產 新加坡常用手法 2024
大多数个人破产案件的目标是提交人员的排除。但排放是一种特权,而不是一种权利。您有必要履行的条件才有资格获得解职资格,而且您可以采取(或不采取)行动,阻止您获得解职或导致法院撤销已经被授予的诉讼。
只是因为你的解雇被拒绝或被撤销,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情况将会被解雇并返回到 现状 和您的破产前状态。
否。案件将继续。这意味着受托人仍然可以拥有您的非豁免财产,并将其出售给您的债权人。
您的放电可以在进入之前被拒绝。这就是为什么 :
首先,为了符合排放要求,你必须达到一些阈值要求。这些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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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所需的信用咨询或财务管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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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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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儿童抚养费和赡养费等国内支持义务的现金
如果您以前已经申请破产如果您在过去8年内收到第七章破产程序,则您可能不会在以后的情况下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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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过去6年内收到第13章的排除条例 -
对您的申请不当或与您的债权人交易,法院或受托人可能对您的案件致命。您可能会因为
而从您的受托人或您的债权人身上隐藏财产,包括未能在破产时间表上披露财产,或在破产之前或期间(甚至在案件结束后)将其转让给其他人意图将其远离受托人和债权人。
- 销毁财务账簿或记录,使受托人和债权人无法评估您的真实财务状况。
- 无法转交税务记录。
- 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对您的资产,收益和债务进行虚假陈述。这可能包括您的时间表中包含的不正确的信息或附表中的信息,以及您向法院提供的任何虚假的证词。
- 无法解释或解释财产或金钱的损失。例如,在案件提交之前,您在销售库存中损失了15000美元,但您不知道如何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情况。
- 违反法院命令,经常涉及拒绝转交文件或非豁免财产。
- 未能向法庭通报先前的破产案。
- 即使输入完毕,您的放电也可以被撤销。
在第7章或第13章: 中,您通过欺诈获得直到排放进入后才被发现。这可能包括在您的破产文书工作中,不披露资产或不披露所有收入来源。
此外,当您收到或有权收到已包含在破产中的财产,但您未能通知受托人时,您可以在第7章中撤销您的卸货。例如,您在申请破产后三个月收到了遗产,但从未告诉过您的受托人。 你拒绝服从法院的命令或不能与你的受托人合作。
- 您没有在您的案件中出示必要的文件,或未能充分解释您在文书工作或证词期间向法院或您的受托人发出的任何错误陈述。
- 谁否认或撤销放弃?
- 破产法官的职务是拒绝或者撤销。受托人和您的债权人无权否认或撤销放弃。他们是所谓的“利益相关方”。他们可以将问题提请法官注意,他们将决定是否会导致否决或撤销。这通常是通过提交一份称为投诉的文件来完成的,该文件在破产案本身内开始起诉。了解更多有关流程的信息:拒绝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