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15c3-3于1972年由证券交易委员会制定,旨在保护证券经纪公司的客户账户。它被应用于1968年“华尔街文书工作紧缩”,导致许多公司的失败和客户的重大损失。简而言之,该规则规定了代理商经纪公司代表客户在特殊保护的账户中必须分离的现金和证券的数量。
意图是确保客户可以根据需要提取其大部分持股量,即使公司无力偿债。
计算:
每周至少一次,经纪商经纪公司必须在现金和证券方面统计他们对客户的欠款和客户的欠款。如果欠客户的款项超过客户欠款,企业必须在“特殊储备银行账户为客户的独家利益”中锁定其中的一部分(由规则15c3-3规定的计算)。 “其中分离的现金和证券不能由公司用于任何目的,例如为自己的账户进行交易或资助其业务。该帐户的金额可以达到数十亿美元的单一公司。
计算与衍生工具和贷款安排相关的复杂调整。分配给各类资产的风险等级也可以以复杂的方式修改计算。
评论家指出,在严重信贷或流动性紧缩的情况下,客户可能无法及时履行自己对经纪商经纪公司的义务(如果有的话)。因此,他们认为,根据第15c3-3条规定的数额是太低了。为了回应雷曼兄弟和MF全球的失败,客户资金数十亿美元完全丧失或仅在经过多年的斗争后才能收回,证监会收紧了这一规定。
<!美林证券调查公司: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调查美国银行及其美林公司是否采用复杂的策略来规避15c3-3规则,提高利润,从而将零售客户账户处于风险中。该指控是,该计划在美林公司运行至少3年,到2012年年中结束。美国银行于2009年收购了美林,已经从2008年信贷危机中支付了700多亿美元的定居点。
美林公司使用的一种方案被称为“杠杆转换”。在其中,有几个高净值的客户被诱骗,以额外的现金(在某些情况下达到数百万美元)作为抵押贷款,价值近100倍。直接的影响是,客户对美林的客户大幅上涨,该公司对客户的净负债同样下降,从而减少了锁定账户的规模。有时候,这个计划从锁定帐户中释放了高达五十亿美元的资金,否则价值高达200亿美元。融资成本节省(通过在公司其他地方部署这些资金,从而消除了通过银行贷款或公共债务市场筹集类似金额)的节省约为2000万美元。
此外,美林公司使用杠杆转换方案作为其交易柜台的风险管理工具。如果一个交易柜台在一个特定的安全框架中获得了特别大的头寸来对冲,那么它可以利用已经提供给他们的贷款来偿还这些高净值客户的全部或大部分。这些客户如何从参与杠杆转换中受益尚不清楚。
资料来源:“关于规则15c3-3的大事情”,wsj。 com,2015年4月28日;“SEC探索BofA美林策略”,
华尔街日报,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