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消費者行為-陳金福號貢糖廣告(2015.12.28) 2025
2012年6月, 纽约时报 发表了一篇文章,由Natasha Singer撰写,题为 您出售:映射和分享,消费者基因组 时代记者。该文章的特色是位于阿肯色州康威的 Acxiom 的数据中介。 Acxiom被Singer描述为 安静的巨人 - 安静是操作词,因为很少有消费者听说过该公司,更不用说真正了解公司如何参与数十亿美元的行业,称为数据库营销 - 一个由大数据提供的产业。
市场研究在营销家庭中具有新的关系,这是一个野孩子。数据库营销(也称为行为广告或基于兴趣的广告)以传统的市场研究的方式,围绕消费者收集消费者信息的过程。相反,消费者信息是通过消费者的行为来收集的,并且通常整个过程被消费者隐藏。
浏览互联网的消费者已经习惯了通过电脑上潜伏的cookies创建的s的入侵。今天大多数年轻的数字土着人已经越来越多地将他们的个人信息分布在网络上。事实上,他们很快问道:“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有人想知道我所参观的快餐店,我买的是什么团队服装,我下载了什么音乐,为什么要关心?这种轻松的态度似乎并不像数字当地世界的老年人那么容易。
我们社会的一些老年人可以记住个人信息被用来损害人们的声誉和职业的情况。这些消费者对于他们认为是过度分享的一代和文化感到理解的缓慢。
2010年,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快速变革时代”发布了一份题为 保护消费者隐私的报告 ,该报告的重点是为在线隐私制定了政府和技术行业领导人的最佳做法和建议和个人数据挖掘。
在初次报告发布后不久,修改了建议,以反映数字隐私问题正在出现的快速步伐。联邦贸易委员会收到了450多条关于消费者和专家的初步建议意见。三个方面的目标是修订。
公司规模所反映的范围,当消费者被提供有关他们的数据如何使用的选择以及消费者访问数据经纪人使用的个人数据的范围时。具体来说,如果小企业每年不向5千多名消费者收集和转移非敏感数据,则通常不会适用最佳做法框架。此外,公司应采取合理措施,导致取消身份识别的数据,不会重新识别数据,也不允许下游用户重新识别数据。
根据最佳做法建议,向消费者提供关于使用其数据的选择取决于交易的背景和类型,以及与企业的任何现有关系的性质,或依法授权。针对数据经纪人的最佳做法建议是指出的:必须增加透明度。
联邦贸易委员会支持立法,确保消费者获得数据经纪人持有的信息。此外,联邦贸易委员会呼吁数据经纪人向营销人员提供消费者数据,以考虑开发一个集中式网站,以便于访问数据经纪人的隐私惯例,并为消费者提供控制他们的个人资料使用方式。
另一方面,商务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已经认识到,数字广告联盟(DAA)已经开始实施一个增加基于Web浏览器的标头的计划,允许消费者表达他们对数据的选择被收集,共享和使用。这个DAA自我监管计划是符合联邦贸易委员会为数据经纪人概述的最佳做法标准的一大进步。
易于识别的图标是营销人员与之联系的消费者数据管理计划的关键方面。它只读:消费者选择页面,并在图标中包含突出的复选标记。点击该图标将消费者带到一个说明系统如何工作的页面,并提供一个按钮来点击(目前)三个浏览器:Google Chrome,Foxfire和Internet Explorer v.1 1.许多最大的营销和媒体协会在美国加入了推行自律方案的努力。这些变化的催化剂是一个文件,标题为 在线行为广告的自我规范原则 ,它们脱离了联盟,并概述了消费者可以更多地控制定制行为广告或兴趣广告的方式。参与的公司已经同意共同承诺,为消费者提供在线行为广告的强大而可信的通知和选择方案,并提高消费者对在线媒体 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