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郝柏村仍住加護病房已10天 家人日夜守候陪伴 - 時事政治 – 2019.04.12 2024
一旦您签署了为军队服务的合同,您有义务履行合同,因为军方有义务提供工作,健康和牙科保健,晋升机会和离开(假期)。然而,服务成员对其武装部队的义务仍然持续到终止。一般来说,这个时间段是由登记合同的条款决定的,但由于根据服务成员的具体确定的行为而导致的行政或纪律分离,可能导致较早的终止。
<! - 1 - >美国武装分子提供两种早日派遣服务成员:惩罚性排放和行政离职。
惩罚性放电。 惩罚性排放是对军阀的授权处罚,只能根据违反UCMJ的定罪被授予经批准的法院判决。有两种类型的惩罚性排放:不礼貌的排放(DD) - 只能由一般法庭判决,是不公正的条件下的分离;和不良行为排除(BCD) - 可以由一般法庭或特别法庭裁决,也可以在不尊重条件下进行分离。
行政分居。 行政分离不能由法庭判决,不属惩罚性质。被列入名单的人员可以由特定情况的事实证明服务(特征分离)或分离描述的行为上分开。
基本 “是该人被行政分离的原因(例如,不当行为模式,政府方便父母身份,体重控制失败等)。” 表征的服务“999”是指个人服兵役的质量(例如,尊贵,一般或其他荣誉)。
”。在这些情况下,根本没有服务特性。 由于无效登记或归纳原因,另一种行政分离方式是“ 从”管理和管理军事服务“(”999“)发布的命令。这种分离也没有服务特征。
服务特征 。分离的特征是基于会员服务的质量,包括下面分离和指导的原因。军队根据“军事司法统一守则”(UCMJ)指令和国防部和军事部门颁布的规定,对可靠人身行为和履行军事人员的职能标准确定“服务质量”,历史悠久的军服习惯和传统。 正在履行职务或现役职务的成员的服务质量受到对军事上的诋毁或损害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的不利影响,不论行为是否为受UCMJ管辖。
特征可能是以平民社会的行为为依据,而且答辩人的责任是表明这种行为对受访者的服务没有不利影响。 军事考虑分离的原因,包括形成分离基础的具体情况。作为一般事项,法规要求军方根据行为模式而不是孤立事件来确定特征。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单一事件所反映的行为或履行职责是表征的基础。
各位。
当成员的服务质量一般符合军事人员可接受的行为和履行职责的标准时,尊贵的描述是适当的,否则,其他表征显然是不合适的。
(例如,荣誉勋章获得者几乎总是会获得荣誉奖励,除非他/她参与了最严重的不当行为)。在出院人员的情况下,颁发荣誉放电证明书(DD表256),并列出“DD表格214/5”的适当副本。一般(根据条件)。
如果会员的服务是诚实和忠实的,那么在光荣的条件下对服务进行表征是合适的。在成员的行为或履行义务的重大不利因素超过成员的军事行为或执行职责的积极方面超过记录的积极方面时,必须对服务一般(在光荣条件下)进行表征。一般(在光荣的条件下)表征排放可能会损害成员实际上贡献于蒙哥马利G.I.比尔的能力。此外,该会员通常不会被允许重新登记或进入不同的兵役。 在其他条件下。
OTH分离理由是有理由的,因为分离原因是基于与军方预期的行为有显着差异的行为模式,或者分离原因是基于一项或多项行为或不作为这显然违背了军事人员的期望。可能考虑的因素包括使用武力或暴力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或死亡,滥用特殊信任状况,无视上级上级关系的上级,危害安全的行为或不行为美国或其他军人的健康和福利,以及严重危害他人健康和安全的故意行为或不行为。
获得OTH服务特征的人员:无权保留制服或在家中穿戴(尽管可能会以不超过50美元的价格提供民用服装);必须接受实物运送到家中;可能会收回他们可能收到的任何reenlistment奖金;不符合通知向雇主解雇(可能影响失业救济金)的资格;并且不要从排放地点收到记录的家里的里程费。 一般认为,OTH排放将使个人不符合所有VA福利的资格。这不一定是这样。退伍军人事务部将就自己的决心作出自己的决心,说明OTH是否是基于没有任何或所有VA福利的条件。如果这一决定对前任服务人员有不利影响,大多数退伍军人的福利将被没收,例如在以下情况下:(1)遗弃; (二)一般法院审判前逃跑; (3)拒绝履行军事义务,穿制服或者遵守军事当局合法令的认真反对者; (4)故意或持续的不当行为; (5)涉及道德狂妄的罪行; (6)叛变或间谍。
放电过程。 行政分离分为两个基本方面:自愿离职和非自愿离职。在任期结束时排除是自愿分居的一个例子。许多人认为,在正常服务期结束时分离保证了荣誉放射。这不是这样。
所有
行政排放考虑到个人的行为和表现。纪律违规或低绩效报告评级可能导致总将(在光荣条件下)排除。自愿离职的其他授权理由是:及早释放进一步教育,提前释放接受公职,依靠或困苦,怀孕或分娩,良心拒服兵役,立即重新申报,分居接受佣金和唯一幸存的家庭成员。然而,由于这是一个关于“军事司法”的系列,我们将专注于
不自觉的 排放。 非自愿放电过程相当简单。指挥官选举追究非自愿解除程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答辩人。书面通知包括排放的基础(如下所示),可用于此基础的最差表征以及指挥官建议的特征。答辩人可以自费与一名军事律师(免费)或一名民事律师协商。答辩人可随后附上证据和陈述书,成为包裹的一部分。如果被告有六年以上的全面服役,或者解雇的基础是同性恋,或者被认定为“不同于其他”,则他/她有权通过行政诉讼板。 一旦指挥官收到答辩人的附件,他/她决定是否进行解除诉讼。如果指挥官选择出席行政解除委员会召开(如果需要)。如果不需要董事会,指挥官将包裹转发给审批机构(通常是安装指挥官)以获得最终批准或不批准。 对参军或入伍的人员进行了大量投资。一般来说,各项服务条例在开始分立程序之前,需要作出合理的康复努力。除非是分离是强制性的(例如在严重不当行为或同性恋的情况下,分离机构必须考虑恢复和进一步有用的服务的可能性,如果适用,行政委员会必须考虑分离,尽管有可能进行复原在大多数情况下,分离机构可以批准“暂停”分离。以前的恢复性努力的指称或确定的不足不能提供分离的合法条款 分离机构可以考虑以下因素:保留或分居,视情况而定:
形成分离诉讼依据的严重性,成员继续保留军纪,良好秩序和士气。
形成启动分离程序基础的情况的继续或复发的可能性edings。
该成员在现在或将来的任务中可能会受到破坏性或不良影响。
会员在现在和将来有效履行职责的能力,包括晋升或领导潜力。
- 会员的康复潜力。
- 该会员的全部纪录。这可能包括:对服务的过去贡献,作业,奖励和装饰,评估评级和表彰信;谴责或劝告信,咨询记录,非司法处罚记录,法庭定罪纪录和民政当局记录;以及董事会(如有的话)或分离机构根据委托分立决定人员的专业培训,职责和经验而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事项。
- 以前的征兵或兵役期间的不利因素,如非司法处罚和法庭定罪的记录,只有当这些记录在确定分离是否分开时具有直接和强有力的证明价值时,才可以考虑适当。这种记录的使用通常限于涉及长时间表现的行为模式的案件。
- 时间偏离的孤立事件和事件通常在确定是否应实行行政分离方面没有什么价值。行政排放委员会。
- 分离机构任命至少三名经验丰富的委托,手令或非委托人员到行政委员会。被任命为理事会的入职人员必须在E-7级以上,并且必须是被申请人的资历。至少有一名董事会成员必须在O-4级以上任职,大部分董事会必须委托或授权人员。高级会员是董事长。分离机构也可以委任董事会一个非投票记录员。可以任命非投票法律顾问来协助董事会。
- 如果被申请人是储备金组成部分的成员或持有任命为储备委托或权证人员,董事会必须至少包括一名备用官员作为有表决权的成员。此外,所有董事会成员必须是委托人员,如果获得储备组成部分的其他荣誉特征(OTH)被授权颁发。投票成员必须是受访者的储备年级。
如果有的话,答辩人可以质疑董事会的投票成员或法律顾问。总统最后对所有程序和证据事项进行主持和统治,但总统的裁决可能被大多数董事会否决。如果被任命,法律顾问最终规定了所有有关证据和挑战的事项,除了自己的挑战。
被告可要求出示证人。在某些情况下,答辩人可以向证人提交临时关税书(TDY)或邀请旅行令的书面请求。行政委员会不适用司法程序和其他司法程序的证据规则。然而,董事会需要对证据的相关性和能力施加合理的限制。
被申请人的权利:被申请人可以按照第三十一条(一)项规定,UCMJ(自责)自行作证。在诉讼期间的任何时间,被申请人或律师可以提交书面或记录事项,供董事会审议。答辩人或律师可代表他们发出证人。答辩人或律师可质疑出席董事会的任何证人。答辩人或律师在理事会关闭调查结果和建议审议案件之前提出辩论。 董事会必须在非公开会议上确定其调查结果和建议。只有董事会的有表决权的成员才可以出席。董事会确定以下内容:
提出的分离通知中的每项指控是否都以证据的优势为支撑。
“通知”规定的调查结果是否符合分离原因。 “通知”内有不止一个理由,每个原因必须另行确定。
董事会提出建议或分立(无罪或无罪)。
如果董事会建议分立,可以建议暂停分立。
如果建议使用分离或暂停分离,委员会建议对服务或分离描述进行表征。
- 在推荐不符合条件的服务的表征的每一情况下,董事会诉讼程序的记录将由军事部门雇用的法官辩护人或平民受权人在离职机关采取行动之前进行审查。除非答辩人确定具体的法律问题以供分离当局考虑,否则建议进行其他表征时,不需要进行此类审查。
- 如果理事会建议保留,分离机构可以采取以下行动之一:批准建议;或将事项转交给有关局长,根据案件的情况提出分居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局长可以直接保留或分居。如果局长批准分居,对服务的描述或分离的描述将是荣誉的,一般的(在光荣的条件下)或入门级别的分离。
- 如果董事会建议分立,分立机构可以:(1)批准董事会的建议; (2)批准董事会的建议,但通过暂停或提供比推荐更有利的表征来修改建议;或(3)不赞成董事会的建议,并保留被申请人。
- 非自愿离职的依据。
- 个人可以处理非自愿离职的几个原因。以下是最常见的:
父母身份。
如果成员确定该成员不能令人满意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或不能在全球转让或部署中,则成员可能因为父母身份而分开。除非正式地就成员提供有关缺陷的建议,否则分离处理可能不会启动,并且有机会克服适当的咨询或人事记录中反映的缺陷。身体或心理状况。
个人可能会根据指定的身体或精神状况而非自愿分离,而不等于残疾,可能会干扰任务转让或履行职责。这种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慢性晕船,气短,遗尿和人格障碍。除非正式地就成员提供有关缺陷的建议,否则分离处理可能不会启动,并且有机会克服适当的咨询或人事记录中反映的缺陷。根据人格障碍进行分离只有按照有关军事部门规定的程序完成的精神科医生或心理学家的诊断得出结论,病情严重到会员在军事环境中有效运作的能力是显着受损。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III)中描述了人格障碍(参考文献(m))。分离人格障碍是不合适的,因为其他原因需要分开。例如,如果以不满意的表现或不当行为为基础进行分离是有理由的,则不论是否存在人格障碍,该成员通常不会因本节而分离。
残疾。 根据10U.S.C.§6l(参考(n))的规定,成员可以分开残疾。残疾分离通常导致荣誉或入学级别的分离。
少数民族入。 如果会员年龄不满17岁,会员无效,会员分开。在以下情况下,成员应在10USC 51170(参考(o))下分开,除非成员为了通过法庭审理而被保留:
有关证据令人满意的是, 18岁以下; 未经会员父母或监护人书面同意,该成员未入伍;和
成员分居申请由成员入境后90天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给有关局长。 少数民族入境通常被列为入学级别分类。
错误申请。 一名成员可以根据入伍,入籍或延期的错误入籍分开。在以下情况下,招募,归纳或延期入职是错误的:(1)如果政府知道有关事实或者遵守了适当的指示,不会发生; (2)不是该成员欺诈行为的结果; (3)缺陷在物质方面不变。
- 错误申请。通常获得荣誉放射,除非有资格进入入职级别分离(少于180天的服兵役)。
- 欺诈入境军人。
- 一名成员可以通过任何故意的物质虚假陈述,遗漏或隐瞒的采购欺诈招募,归纳或服兵役的方式分开,如果在入籍,入籍或入境时已知一段兵役可能导致了拒绝。服务的描述或分离的描述是基于服务记录和欺诈进入的严重性。如果欺诈涉及隐瞒先前的服务没有被划分为荣誉的分离,则表征通常应在“不符合条件”之下。
不满意的表现。
由于表现不佳,确定会员不合格进一步服兵役时,会员可能会分开。除非正式地就成员提供有关缺陷的建议,否则分离处理可能不会启动,并且有机会克服适当的咨询或人事记录中反映的缺陷。关于分离原因,辅导和康复要求尤其重要。因为服兵役是不同于任何文职的职位,所以不合理的表现是唯一的原因,除非有关局长所订的标准是按照标准进行康复工作,所以不应该分开。该服务的特点是荣誉或将军(在光荣条件下)。酒精滥用康复失败。 在以下情况下,被提名为戒毒和酗酒的康复计划的成员可能无法通过无效或拒绝参与,合作或成功完成此项计划而分开:(1)有缺乏继续服兵役的潜力;或(2)长期康复是必要的,该成员被转移到民用医疗设施进行康复。
失当行为。
由于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确定该成员不合格进一步服兵役时,由于不当行为,成员可能会分开: 次要违纪行为。一种由轻微的违纪行为构成的不当行为模式。如果成员入门级别的分离仅由于轻微的违纪行为而被保证,则该行动应在入门级绩效和行为下处理。
不当行为的模式。一种不当行为的模式,包括(a)与民事或军事当局的不信任参与,或(b)违反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 严重罪行委员会委员会在严重的军事或民事犯罪的情况下,如果有以下情况:(一)具体情况下,犯罪行为分居;及(2)根据“军事法令手册”,对同一或密切相关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性排除。
民事定罪。民事当局的认定或采取的行动等同于对少年诉讼中的类似裁决,包括在少年诉讼中的类似裁决,当犯罪的具体情况需要分离的情况下,存在以下情况时:(1)将批准惩罚性排除“法院手册”下的相同或密切相关的罪行或(2)民事当局的判决包括6个月或以上的拘留,不管暂停或缓刑。 无论成员是否提出民事诉讼上诉或已表示打算这样做,分立处理可以开始。批准的分居处罚通常在上诉期结束之前或在通过上诉期之前被扣留,但该成员可根据该成员的要求或根据有关司长的指示,在上诉的最后诉讼之前被分开。
不当行为服务的表征通常为“不符合条件”的规定,但对于具有杰出军事记录的人员来说,可能需要将其视为总则(在光荣条件下)。除非被告人的纪录如此显着,否则其他特征显然不合适,否则,不服务行为表现为不当行为。 (如荣誉勋章获得者)。 安全。
- 当保留明显不符合国家安全利益时,成员可能因为安全和在国防部长秘书在
- DoD 5200.2建立的条件和程序之下而分离。
- 表征基于受访者的服务记录和表现。
- 不满意地参与准备好的储备。
根据国防部1215号规定,根据有关部长制定的标准,可能会使成员不能令人满意地参与就绪储备。13.服务描述或分离描述是根据服务记录和国防部1215号要求13(参考(p))。
重量控制失败。
如果确定该成员不合格进一步服兵役,且该成员不在医疗上,则会员可能会因为不符合 DoD指令1308.1 而确定的体重控制标准而分离被诊断患有排除或干扰体重控制的医疗状况。具有医学诊断条件的成员,排除或干扰体重控制可以通过医疗渠道(如果适用)分开。除非正式地就成员提供有关缺陷的建议,否则分离处理可能不会启动,并且有机会克服适当的咨询或人事记录中反映的缺陷。排除的特征通常是荣誉的,除非军事记录证明服务一般(在光荣条件下)。 这些是非自愿离职的最常见原因。国防部还授权每个军事服务机构根据特定服务的独特资格,制定行政排放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