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粤語郭文貴26b上】郭文貴不反習的背景:為何西方媒體反習不反王?捧殺的奧妙;班農也玩爆料。側記加拿大駐華大使為中國軍企華為干預司法獨立而被炒 2024
当加入美军时,一个人将受到一个全新的司法系统的制约。虽然美国司法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分配“正义”,而不是为美国武装部队建立分离司法制度的主要原因。军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军事指挥官提供必要的手段,以执行良好秩序和纪律。
<! - 1 - >这就是为什么,例如,在你的文职工作中,工作迟到并不被认为是“犯罪”,但是在军事工作迟到是一种“犯罪” “统一军法典”第86条,或UCMJ)。
军事指挥官有几种方法可以在单位内执行良好的秩序和纪律,从轻度的行政措施,如正式或非正式的咨询到全面的普通法院武装,其中一个人可以被判处劳动,甚至执行。
本文第一部分给出了美国军事司法制度的一般背景。
其他相关主题包括:
咨询,谴责和额外训练 。咨询可以是正式或非正式的。它也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它可以是积极的(拍拍在背面)或它可以纠正。 999 rep rep rep is is“”“”“”“”“”他们可以是言语,也可以写成。
额外培训与第十五条规定的“额外关税”不等同。额外的职责是“惩罚”,额外的培训不是。
为了合法,“额外训练”必须在逻辑上与要纠正的缺陷有关。
行政处分
。行政排放由于各种原因而被授权。行政排除的特征可以是荣誉,将军(在尊敬的条件下),而不是荣誉。 第15条
。也被称为“非法惩罚”或“桅杆”(在海军/海岸警卫队和海军陆战队)。这是指挥官作为法官和陪审团的“小法院武装”。它用于UCMJ下的相对轻微(轻罪)罪行。授权的惩罚受到指挥官的等级和被告的等级的限制。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可以拒绝第十五条的处罚,要求以军事法庭的方式进行审判。 自证其罪
。第五修正案保护平民免受非自愿的自我归罪。军事人员也受到UCMJ第31条的保护。 预审拘留和审前调查
。军方没有“保释”制度。但是,如果一名军人在法庭上被限制,就有特殊的规定。第32条审前调查是军方的大陪审团听证会。 Court Martials
。这些都是“大佬”。有三种类型的法庭武装:总结,特别和一般。特别法院或一般法院的定罪可能是“重罪定罪”。法院武士可以罚款,减免,“惩罚性排放”和监禁时间(辛劳)。一般法院武装人员甚至可以对某些罪行判处死刑。 第138条投诉。
UCMJ提供了一种军事成员提出投诉的方法,如果他们的指挥官“被冤枉”。这是军事司法系统中最强大但尚未充分利用的工具之一,成员们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军法背景
军法(军事司法)是规范政府军事部门的法律部门。这完全是刑事或纪律性质的,在美国,包括和类似于民事刑法。
其来源多种多样,有些显着地改变了美国及其“宪法”。但是,由于宪法是通过“公法”开始存在的,宪法可以被认为是管理我们军事机构的法律的主要来源。除了“宪法”外,还有其他来源于书面和不成文的管辖军事的国际法律:国际法贡献了战争法和影响军事设施的许多条约;国会提出了“军事司法统一守则”和其他法规;行政命令,包括“军事手册”(MCM),服务条例;武装部队和战争的用法和惯例;最后,法院制度已经作出了日常决定,澄清了灰色地带。所有这些都构成我们的军法。
美国宪法。
军事法律的宪法来源于两条规定:归属于立法部门的某些权力,授予行政部门的某些权力。另外,第五修正案认定,武装部队的犯罪行为将依照军法处理。 授予国会的权力。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8款,国会有权:定义和惩罚违反国家法律的罪行 宣告战争,给予邮报和报复,制定关于捕获土地的规定和水
- 提高和支持
- 提供和维护海军
- 制定规则,为
- 土地和海军力量
- 的政府和规章规定民兵
- 规定组织,武装和纪律民兵,管理其中可能为美国服务的部分;一般而言,将所有适用于执行宪法赋予的权力和所有其他权力的所有法律纳入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官员。
- 权威归属于总统
- 。根据“宪法”,总统担任美国武装力量指挥官,当联合呼吁,总统也担任各国民兵指挥官。宪法还授权总统在参议院的同意下任命这些事务人员。总统委员会的所有官员,并有义务看到这个国家的法律忠实地服务。
- 第五修正案
。在第五修正案中,“宪法”的制定者认识到,军事上的案件与平民生活中的案件不同。第五项修正案部分规定,除非在大陪审团的陈述或起诉书上,否则任何人不得被控以资本或其他臭名昭着的罪行作出回应,除非在土地或海军部队发生的情况下,或民兵,在战时或公共危险时实际服役。“ 国际法
。武装冲突法是规定战斗人员,非战斗人员,交战人员和囚犯的权利和义务的国际法分支。它包括那些在战争时期,不仅与敌人有关,而且还要受到军事控制的人的地位和关系的定义和用法。 国会行为
。 UCMJ载于第47章第10章“美国法典”第801至940条。尽管制定武装部队规章制度的权力属于“宪法”,但军法已有数百年历史。 UCMJ的条款规定了在美国武装部队违反军事法律的罪行,如果被适当的法庭裁定有罪,将使一名军事人员受到惩罚。他们还提出了总统行政命令(“军事法庭手册”)所执行的广泛的程序要求。对于会员来说,这个守则与国家一样多的是土地的法律,也可以是联邦刑法典。 行政命令和服务条例
。由于他担任总司令,总统有权颁布行政命令和服务条例来管理武装力量,只要它们不违反任何基本的宪法或法定条文。 UCMJ第36条具体授权主席规定各军事法庭应遵循的程序(包括证据规则)。根据这些行政权力,总统已经建立了执行UCMJ的MCM。总统和国务院授权服务部部长和军事指挥官执行UCMJ和MCM的各项规定,颁布订单和规定。我们的法院一贯认为,如果符合“宪法”或“章程”的规定,军事条例就具有法律效力。下级指挥部下达的规定和命令,由UCMJ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一般性命令和规定,UCMJ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执行,禁止上级指挥。 军事司法的演变
军事司法与最早的有组织的力量一样古老。在任何军事指挥中,维护纪律和士气一直是充分公正的军事司法制度。因此,军事司法的演变必然涉及平衡两个基本利益:战争与渴望有效,公正的制度维持良好秩序和纪律的愿望。 军事司法统一守则(UCMJ)(1951)
。服务一致的愿望导致UCMJ于1951年5月31日生效,由1951年5月31日颁布实施。由UCMJ设立的军事审查服务法庭由上诉军事法官组成,是军事司法系统的第一级呼吁。 UCMJ还成立了美国军事上诉法庭(现称为美国上诉法院,由原来由三名文职法官组成的民事法官组成,这是在军事系统内最高的上诉审查。在1991年12月1日又增加了两名文职法官。)设立这个上诉法院结构也许是我国历史上军事司法最革命的变化,在提供上诉和审查法庭判决的结构中,制衡武装部队的民事控制已经转入军事司法系统本身。
1969年法庭武装手册(MCM)
经过几年的准备,新的MCM于1969年1月1日生效。修改的主要目的是纳入美国军事上诉法院决定所必需的修改。总统签署执行令后不到一个月,颁布新的196 9 MCM,国会通过了1968年“军事司法法”,其主要部分于1969年8月1日生效。 1968年“军事司法法”
。 1968年“军事司法法”所作的实质性变化之中,是设立了一个审判司法机构,其中包括每个服务中的“骑马”法官。该法案还允许被告人如果成员以书面形式要求,如果军事法官批准了该请求,则只能由一名军事法官单独审理(无法庭成员)。 1983年“军事司法法”
。 1984年8月1日起,1983年“军事司法法”进行了若干程序性修改,其中包括政府对军事法官作出裁决的规定。然而,政府可能不会对不认罪的调查结果提出上诉。该法案还规定了美国最高法院向美军上诉法院提起的对国防和政府的呼吁。 趋势
。 UCMJ今天反映了数百年的刑法和军事司法经验。军事司法制度已经从允许指挥官强加执行死刑的司法制度演变而来,这种司法制度保障了服务人员的权利和特权,这些权利和特权与民间同行享有的权利和特权相似甚至更大。 军事法院的管辖权
。民事法庭是否有司法管辖权决定具体案件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当事人的地位(年龄,法定居留等),涉及的法律问题的类型(刑事或民事,合同纠纷,纳税违法,婚姻争议等)和地理因素(纽约犯罪,佛罗里达州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法院管辖权主要涉及以下两个问题: 个人管辖权;那就是被告是否受UCMJ的约束?
主体管辖权;那是UCMJ规定的行为吗? 如果在两种情况下答案都是“是”,那么只有这样,法庭武装小组才有权决定案件。
- 个人司法管辖权
- :除非UCMJ受UCMJ第2条的界定,否则不存在某个人的法院管辖权。第二条规定,以下人员均属于UCMJ:999日元之内的武装部队成员,其中包括在征兵期满后等待解散的人员;志愿者从他们的召集或接受进入武装力量时;从实际入职到武装部队的时候;以及其他被指定或下令从事武装部队责任或从事武装部队训练的人员,由其通过或命令的条件要求遵守的日期。学员,航空学员和船长。
在非职业培训期间,保留部分的成员;但是,就美国陆军国民警卫队和美国空军国民警卫队的成员而言,只有在联邦政府服务时才能。
有武装力量的常规部队的退休成员。 最高法院自UCMJ颁布以来,认为军方不能对武装部队的平民依赖行使管辖权。此外,美国上诉法院认定,军方在越战期间对武装部队的文职人员没有管辖权,即使所谓的罪行是在战区内犯下的。法院认为,UCMJ第2(10)条所载的“战时”是指国会正式宣布的战争。
- 主体事项管辖权
- 。一般来说,法院有权力根据法典规定任何罪行,除非宪法禁止这样做。法院的管辖权完全取决于被告人作为受UCMJ约束的人的地位,而不是被控犯的“服务关系”。例如,受UCMJ约束的人从当地商人手中抢走。该成员可以被法庭审判,即使这种犯罪本身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服务连接。